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水利水电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15:40  点击量:


为做好我院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河北工程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教育部及河北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学院制定本实施细则。

组织管理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部负责统筹实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的复试等具体工作

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申请人为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 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接收专业、人数

我院相关招生专业可接收硕士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等详情请查阅《河北工程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申请

1. 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注册。

2. 推免生根据我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选择填报我校志愿,包括选择填报学院和专业。推免生应填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五、复试

1. 对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应在24小时内上网点击“同意复试”(逾期将可能取消复试资格),根据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2. 按学科专业组成水利工程学科复试小组和农业水土工程学科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专业招生复试考核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小组由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并设秘书1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交资格审查所需的各项材料。提交信息与本人实际不符者,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

复试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电子版)。

2)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3)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本科成绩单(需盖章)、推免排名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电子版);

3.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复试成绩(保留整数)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

录取

1. 各专业同一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根据计划,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平均绩点由高到低、综合名次由前到后依次录取),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将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24小时内上网点击“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我校可以取消待录取资格。拟录取的推免生应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2. 学院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举报邮箱:513995261@qq.com;举报电话:0310-3963123。

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河北工程大学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