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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水利水电学院2024年博士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15:06  点击量:


河北工程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缘水而生、因水而存、藉水而兴,伴随着新中国水利水电建设事业而发展壮大,情系水利、自强不息,是河北工程大学办学历史最长、规模最大的主干学院之一。

学院拥有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水资源水环境调控及综合管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拥有水利工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农业水土工程二级学科硕士点、土木水利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和水利工程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学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和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分别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学院农业水土工程为河北省重点学科,水利水电工程为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水利工程学科为河北省唯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水利工程学科,2021年列为河北省“国家一流学科”一层次优先支持学科。

学院建有水资源智慧调控与综合管理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河北省智慧水利重点实验室,河北省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节水灌溉工程与技术科普基地和河北省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有北方地区规模最大的人工降雨-径流-灌溉实验基地。

学院现有教职工120人,其中教授17人,副高级技术职称39人,有博士学位教师60人,博士生导师12人。近5年来,学院已经完成和正在承担的来自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40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95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25部。学院注重加强国际交流,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瑞典德隆大学、南非西开普敦大学等十余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

一、招聘专业

水工结构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

二、引进博士的基本条件和相关待遇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

2.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身心健康,能胜任高校教学、科研工作。

4. 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引进博士业绩成果如符合《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 ” 高 层 次 人 才 支 持 计 划 实 施 办 法 补 充 规 定 》( 校 政 字〔20248 号)中“青蓝学者”人才必要条件,年龄要求按照“青蓝学者”文件执行。

5. 国内博士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博士学位证;国(境)外博士应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本硕博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人才层次及引进业绩条件

人才层次分为:杰出博士、拔尖博士、接收博士。各层次人才的引进业绩条件如下:

1.杰出博士引进业绩条件按照《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政字〔20248号)执行。

2. 拔尖博士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主持国家级教研或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一定的代表性成果。

2)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至少3篇(其中SCI一区至少2篇)。

3)获国家级奖励1项(限额定人员),或获得省部级奖励1项(一等奖前五、二等奖前三、三等奖前二)。

4)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3. 接收博士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2篇。

2)能够胜任高校教学工作。

(三)相关待遇

1. 按照引进博士人才层次和学科需要,可享受对应的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待遇。

2. 杰出博士按照《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政字〔20248号)执行或一事一议。

3. 水工结构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专业引进的拔尖博士学校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40万元、科研启动费15万元;水工结构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专业引进的接收博士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8万元

4. 拔尖博士和接收博士入职一年内享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七级岗待遇。

5.面试考核时,申请安置配偶工作的:杰出博士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符合上级编制内安置政策的,安置正式在编工作;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安置编制外工作。拔尖博士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安置编制外工作。接收博士不安置配偶工作。

(四)考核要求

1. 杰出博士考核按照《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2. 拔尖博士和接收博士的考核要求:

拔尖博士入职2年内,发放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待遇的50%4年考核期内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完成相应的考核任务后(完成单位须以河北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各项任务不累加折抵),发放其余部分;考核期内未完成考核任务的,不再发放其余部分。

拔尖博士须完成以下考核任务中第(1-3)条中的1项或(4-11)条中的3项: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2)作为额定人员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含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国家级社科优秀成果奖。

3)在《Nature》《Science》《Cell》或其子刊发表论文1篇。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含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五、二等奖前三、三等奖前二)。

5)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2项。

6)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3篇(其中SCI一区至少1篇)。

7)作为第一发明人获2项以上职务发明专利授权。

8)到账项目经费累计600万元。

9)获教师教学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

10)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1项或省级二等奖以上2项。

11)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包括: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科技工作者、教书育人楷模、教学名师、高校优秀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思想政治工作类(综合性)荣誉称号。

接收博士须完成以下考核任务中第(1-3)条中的1项或(4-11)条中的2项: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2)作为额定人员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含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国家级社科

优秀成果奖。

3)在《Nature》《Science》《Cell》或其子刊发表论文1篇。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含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五、二等奖前三、三等奖前二)。

5)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2项。

6)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2篇。

7)作为第一发明人获2项以上职务发明专利授权。

8)到账项目经费累计400万元。

9)获教师教学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

10)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1项或省级二等奖以上2项。

11)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包括: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科技工作者、教书育人楷模、教学名师、高校优秀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思想政治工作类(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联系方式

路老师  0310-3963122

电子邮箱:luming@hebeu.edu.cn

宿老师  0310-3963121

电子邮箱:suh-2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