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利用实验室教学资源、促进实验教学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规范有序的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1.实验室全面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的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都具有重要作用。
2.全校教学管理各环节应重视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3.学校统一组织实验室开放工作,各学院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鼓励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
4.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
二、开放实验室的任务
开放实验室以吸引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实验室参加实验、制作、发明、创造活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推动学生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
三、开放的范围、条件和形式
1.学校正式建制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均可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面对大学生、研究生开放使用。
2.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课程实验教学内容、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和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⑴课程实验教学内容:根据大纲要求,可将部分实验项目作为开放项目进行。
⑵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以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实物或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⑶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到相应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指派教师进行指导。以学生科技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实物或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⑷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定期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试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以实验成果(包括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学生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⑸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开放实验:结合学生社团或兴趣爱好者协会的活动内容,学生在校内各人文素质教育基地自主进行的素质与能力培养过程,如摄影基地等。其训练结果经两名指导教师确认并评定成绩后,可计算奖励学分。
四、开放的组织实施
1.具备开放条件的实验室填写《河北工程大学教学实验室开放申报表》(见附件1),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备案。
2.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的统—领导下,由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协调组织,实践教学科负责具体实施。学院教学与实验室工作主管负责人直接领导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充分发挥学院实验室管理的作用。
3.学生个人或社团组织、兴趣小组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进入开放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应于每学期末申报下学期进入开放实验室的计划,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见附件2),报所在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与有关学院实验中心主任或实验室负责人联系,由实验中心或实验室具体安排学生进行实验。
4.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验指导教师、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实验活动,对实验项目的创新点、实验数据采集记录、实验操作过程、实验结果、收获与体会等进行认真总结。实验报告应由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签字,作为对开放实验室进行考核的依据。
5.每学期结束前三周由实验室向实践教学科提出下期开放实验项目申请,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组织实验项目审定;开放实验项目于下学期初发布,并征求学生报名。每学期开学后第五周开始,组织本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实施。
6.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各实验室将本期内开展开放实验的情况按规定格式写出书面总结,以学院为单位报实践教学科备案,并由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组织考核。
五、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实验室(中心、基地)面向各类学生的开放工作。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河北工程大学教学实验室开放申报表
2.河北工程大学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