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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09:24  点击量:

各教学系:

根据教师培训中心《关于组织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备案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学院成立教学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评价部分评价工作的实施。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宿  辉   路  明

副组长:程  瑶   王金贵   于佐东

成  员:高子兰   郗增福   穆智勇   张运鑫   张  峥

各教学系组织对本系承担2023-2024学年理论课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进行评价。各系结合教师本科课堂教学、集中教研及教学资料情况等对任课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理念、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文档规范、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于7129:00时前将本系报教学办。

学院教学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综合教务系统评价统计和学院评价结果,按任课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类分别评定,各类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人数的15%

考核结果通过公告栏、官方网站等方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师培训中心备案。

附件: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学院评价打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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