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制度及流程,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年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及工作安排。
一、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宿 辉 路 明
副组长:程 瑶
成 员:高子兰 郗增福 张 峥 张运鑫 穆智勇 李 萧
纪检监督:王金贵
转专业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办法、规则及流程;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成绩公示;负责对转专业全过程的对外解释工作。
二、转专业对象及资格审核
1.已完成2023/2024学年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的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严格执行学校规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到普通类专业。不符合专业对身体条件等有特殊要求的学生不能转入相关专业。
3.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完成转专业工作后不能再转回原专业学习。
三、考核办法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由面试成绩(占60%)和学分排名成绩(占40%)组成。综合测评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从学生的专业基础、专业潜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每位同学面试时间为3-5分钟,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生面试情况给出面试成绩。
学分排名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为学分排名成绩=20×平均学分绩点。
四、录取及公示
根据我院各专业可接收名额,按合格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公示录取结果。
五、报到与学籍管理
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完成学生学籍变更,学生开学后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转专业工作相关日程安排
1.2024年8月5日-8月9日学生网上进行转专业申报。
2.2024年8月10日-8月12日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3.2024年8月13日-8月15日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4.2024年8月16日学院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5.2024年8月19日通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开学后到水利水电学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学生如放弃转专业资格,需在19日前提交放弃转专业的书面材料)。
七、转专业咨询和信息发布
录取名单公示地点:水利水电学院网站(http://shuidian.hebeu.edu.cn/)。
所有申请转专业学生请加入信息发布QQ群:983443949,进群请备注:姓名+原专业+电话
本安排解释权归水利水电学院教学办,电话0310-3963127。
水利水电学院
202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