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我校研[2015]2号-硕士研究生复式录取办法,水电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如下: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确保生源质量和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
严格执行校研[2015]2号-硕士研究生复式录取办法的原则和程序,强化复试考核和诚信评判,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加强对学生一般能力、专业能力、培养潜质和综合能力的考察,充分发挥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二、 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3.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专业复试考核。复试小组应由5人组成(不少于4名导师,其中组长由教授担任)。复试小组须配备1名记录员。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除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外,其它所有拟录取考生(含调剂考生)均应参加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体检、政审和资格审查。各学科复试小组应在复试现场认真核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库中采集的图象信息是否一致,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应认真审查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对非应届考生,须提供学历在线验证。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进行书面学历认证。
(2)对于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出具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复试资格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及相关学历、学籍注明材料报研究生部备案。对于学历、学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方式和复试成绩
(1)复试方式:
分为笔试与面试。包括专业英语笔试、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含英语听力测试和口语)等部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2)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为220分,其中英语笔试20分,专业课测试10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考试单科成绩低于学校规定分数的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采用笔试方式,加试科目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的加权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
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总成绩/2.2)×0.3
6.复试内容和要求
(1)专业英语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汉译英等能力,由招生学院组织本学院招生专业的命题和考试,考试时间为0.5小时。
(2)专业课笔试:专业课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考试科目按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复试科目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对调剂考生,若复试科目与初试科目名称相同者,从加试科目中选一科作为复试科目。由招生学院组织本学院招生专业所属科目的命题和考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
(3)同等学力加试:由学院组织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按我校公布的2015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科目),考试时间为1.5小时。加试采用笔试方式,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机密材料,要切实加强试卷的保密和保管工作,严防试题泄密。
(4)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简称“综合面试”)由各学院组织,综合面试评委由学科复试小组全体成员组成。各学院应制定出具体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程序和办法,并严格按程序进行面试,确保面试的公平与公正。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外语能力(含英语听力测试和口语);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包括考生诚信评判);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各学科复试小组应在面试现场认真核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库中采集的图象信息是否一致,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究生部备案,严防复试环节冒名顶替。
专业复试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20分钟左右。综合面试试题可采取事先命制、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回答的方法,也可采取面试时由面试教师现场直接提问的方法。但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均应保证面试试题在范围和难度上的前后一致性和评分标准的统一性。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面试过程应进行详细记录,并且要全程录音录像。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四、复试程序
1.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按通知规定时间到报考学院报到,交验复试通知中要求携带的材料。
2.考生领取并如实填写《复试登记表》,获取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的通知。
3.体检由校医院负责,严格按国家有关体检要求进行。
4. 英语笔试(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5. 专业课笔试(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6. 综合面试(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复试登记表)。
7.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8. 各学院将审核签字的《复试登记表》、《复试情况汇总表》,以及所有复试考生笔试试卷、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等材料报研究生部。其它复试材料,各学院应存档保管3年以上。
视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学校安排决定是否组织多次复试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录取工作
1. 根据学科专业的一志愿和调剂生源情况,复试实行等额或差额复试的办法。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按各学院各专业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专业的一志愿考生优先调剂到满足录取条件的相近专业,未录满招生计划专业的一志愿考生不得调剂。一志愿录取人数未完成计划人数的专业,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按各学院各专业调剂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调剂复试分批进行,各调剂批次总成绩排序只在本批次内进行比较。
2. 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初试总分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单科成绩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相差不超过2分的一志愿考生,可申请参加一志愿报考专业的破格复试。
欲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破格复试遵从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确定:
(1)按破格幅度排序;
(2)破格幅度相同,按初试总分排序;
(3)破格幅度与初试总分相同,生源紧缺专业优先。
拟破格的考生在本单位校园网研究生招生网页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3. 对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考生按定向生拟录取,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在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前,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投诉电话:0310-8579030。
3.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办法、招生计划、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河北工程大学水电学院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