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下午,副院长霍自民带领办公室及教学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对我院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旨在彻底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强实验教学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确保实验室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实验教学及相关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门窗水电安全、重点设备与危险物品、消防设施器材等给予了重点关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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