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8日,水电学院召开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关于加强与规范毕业生毕业设计的专题会议。水电学院院长董卫主持会议.学院副书记刘亚敏、副院长霍自民出席,教学办、学工办及各系系主任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董院长对下阶段本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希望各毕业设计指导老师认真做好工作,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要求毕业生认真完成毕业设计,提高毕业设计质量。对此,学院成立的督导组也将对各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最后董院长表示,学院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质量,各系要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和规范毕业生毕业设计,做好毕业生的各项工作,希望相关老师、学生积极配合,让每一位毕业生顺利毕业。会后下发了学院《关于加强毕业设计指导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规范毕业生毕业设计的通知》。
附件1
关于加强毕业设计指导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了加强毕业设计各环节工作,提高毕业生毕业设计质量,满足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自下周一开始,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应完成如下几点要求:
1.每天不低于两小时的集体指导答疑,时间地点上报教学办;
2.每天严格考勤并为每个学生建立进度时间表、质量评价记录;
3.六月十号前严格按照质量要求为每个学生打出分数并向全体学生公布;
4.对缺课超过十分之一以及不能按照进度、质量要求的毕业生延迟答辩。
5.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原则上不能请假外出,如确需请假外出,需直接向主管院长请假,其余任何人不得越权批准,教师请假期间绩效工资按学院规定执行。
学院督导组将对各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要求执行的老师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望各系传达至每位毕业设计指导老师。
水电学院
2014年5月8日
附件2
关于规范毕业生毕业设计的通知
各毕业班辅导员:
为了提高毕业生设计质量,满足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自下周一开始,所有毕业生一律返校,并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毕业设计:
1.每天按照指导老师安排,准时到规定的地点,集中进行不低于两小时的设计工作;
2.每天严格出勤并根据指导老师设置的进度时间表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3.对缺课超过十分之一以及不能按照进度、质量要求的毕业生延迟答辩。
4.毕业生不能以任何理由不返校,特殊情况直接向主管学生的书记请假;无故不返校的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水电学院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