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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0-09-19 08:10     (点击量:)

各系: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宿 辉

副组长:程 瑶 屈春来

成 员:于佐东 杨庆娥 李临生 张红光 武海霞

刘 亮 郗增福 吴 琼 王金贵 李恒太 刘 娟

2.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督查组,负责全院推免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路 明

成 员:韩怡 王继选

二、推荐工作

1.推免生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完成前三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补考和重修(因课程成绩不合格)不能超过两门次。综合测评成绩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根据平均学分绩点的专业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

(7)高水平运动员在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8)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在读期间全部课程考核合格,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直接推荐。

3.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结合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等指标分配如下。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5人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4人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2人

农业水利工程专业2人

水务工程专业1人

4.推荐程序

(1)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在9月21日11:00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递交《河北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生的资格进行审查,按所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3)审定通过名单在教务处网页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推荐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教学办或推免工作督查组据实反映。对查清确实存在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的资格。

(4)对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由学校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上传至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5)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不限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报考类型及报考学校。

三、管理与监督

1.对在推免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相关人员,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河北工程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2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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