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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考核工作方案
2021-07-28 18:55  

 

校职改办: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单位推荐考核工作方案拟定如下,请审核:

一、时间、地点安排

1、8月1日前,申报人员将个人需查重的文章电子版文件夹名称统一命名为:学院-拟晋职称-姓名,压缩后发到指定邮箱:sdoffice@hebeu.edu.cn。申报人员查重前需填写《职称论文查重申请表》,每人查重论文数量正高不超过8篇、副高不超过6篇、中职不超过4篇。

2、7月30日,申报人员将个人申报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26号楼421室)。7月31日-8月1日,学院职称申报推荐审核小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根据材料审核要求,申报人员和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此承诺书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3、8月2日早9点前,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提交行政服务中心229室。申报人员本人原则上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工作环境。

4、8月3日学院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对照《条件》、《实施意见》等文件,对申报人员是否满足所申报的相应职称的任职条件,不满足者不得推荐,并做好对本人的解释、退档工作。

5、8月4日-6日,学院对申报人员的《评审表》、《一览表》、《量化记分表》和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电子文档进行线上线下双公示。

6、8月7日,学院申报推荐考核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申报指标数量,对于满足相应任职条件且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按照已经审批备案的申报推荐工作方案进行量化考核、代表性成果评价、述职答辩(仅申报高职人员)、综合评议及推荐排序。同时,坚持评议推荐结果公开和回避制度,主动接受校纪委全程监督。

7、8月8日-12日推荐结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13日将推荐结果及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送校职改办,并提交《水利水电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考核工作总结》和《2021年拟晋职称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4.8月14日,完成申报工作。

二、成立申报推荐考核小组

长:路明、雷晓辉、宿辉

副组长:屈春来、程瑶

员:韩怡、于佐东、高艳丰、王金贵、张红光、郗增福、张峥、王书吉

纪检监督:屈春来

三、推荐程序

1、文件学习内容及方式。组织相关人员通过线上自主和线下集中的方式学习《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8号、),《河北工程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校政字〔2020〕10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2、确定本院推荐政策。学院严格执行学校任职资格量化计分标准,不再单独制定量化标准、优先推荐条件、教学直推等其他政策。

3、审阅材料方式。在职称推荐考核小组的领导下,由学院办公室、教学办、科研办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量化计分标准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打分,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

4、组织答辩方式。答辩顺序采取抽签决定, 答辩时间每人不少于15分钟,包括本人述职3分钟,说课7分钟,提问答辩5分钟。凡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行放弃参评资格。提问内容由申报推荐考核小组研究确定,重点考核其职业道德、创新水平、工作业绩和获奖成果及论文、论著等情况。答辩分值由学科评议组集体研究确定,并记入本人量化记分表内。

5、综合评议及推荐排序。在主要参考量化结果基础上,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推荐排序与量化排序不符者,需作出书面说明,经职改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推荐。

6、公示方案。

公示采取学院信息布告栏及校园网主页“双公示”的方式进行。

申报人员材料公示时间:2020年8月4日-6日;

推荐结果公示时间:2020年8月8日-12日。

举报电话:0310-3963126。

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弄虚作假、谎报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的人员,记入诚信“黑名单”,取消当年评审资格且在以后两年内不得申报。

 

 

 

水利水电学院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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